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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触犯的法律_有关于黑客的法律

作者:hacker 时间:2023-01-35 阅读数:36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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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入侵违法吗?

你说的应该是如下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进行删除、修改

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

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 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 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 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客犯法吗

黑客属不属于于犯罪,要依据黑客的行为是不是犯罪行为而定,如果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恶意攻击的,破坏计算机系统的,就有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法律分析】

黑客泛指擅长IT技术的人群、计算机科学家,黑客们精通各种编程语言和各类操作系统,伴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而产生成长。黑客一词,最初曾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后逐渐区分为白帽、灰帽、黑帽等,其中黑帽即骇客。在媒体报道中,黑客一词常指软件骇客,而与黑客相对的则是白帽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以他人的电脑资源为标的的犯罪行为,又称为入侵悄散型的电脑犯罪。第二种是利用电脑资源为工具的犯罪行为,又称为犯罪场所如或型的电脑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渣运伍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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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是违法的吗?我国关于黑客的法律有哪些?

做黑客不犯法,但黑客恶意攻击别人的电脑,破解别人的档案资料就犯法了

国家级黑客行为 有对应的国际法吗

目前世界各国的网络立法仍然停留在制定各个单行条例的层面上,条理和层次较为混乱。例如我国的网络立法就存在以下十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通告》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

《中国金桥信息网公众多媒体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

《公安部关于防病毒卡等产品属于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管理办法》

……

这么多的单行条例和规章,法律专业人士看了都头痛,IT界的大忙人们更是无法尽览。

三、 国际法律合作是根治黑客行为的关键

互联网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它的国际化。在网路上,千里之外的信息可以瞬间获得,当然,千里之外的某一黑客行为也会对我们的生产生活产生巨大的破坏。黑客犯罪是一种国际化的犯罪,它危害到了整个世界的网络安全。因此世界各国应该联合起来,进行广泛的合作和研讨,象打击国际恐怖活动一样打击黑客犯罪。

1、 发达国家应该在技术上负起责任,共享核心技术

互联网领域是典型的高科技领域,某些核心技术至今只掌握在某些发达国家手里,而这些核心技术是打击黑客犯罪� 手锏。只有发达国家将这些核心技术与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共享,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国际社会的防黑反黑水平,为打击黑客犯罪奠定基础。

2、 发展中国家应当提高反黑意识,负起社会责任

黑客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在不同的国家是不同的。在发达国家由于网络的普及率非常高,作用非常大,所以黑客犯罪的影响也很大;而在一些落后国家,网络还没有得到普及,黑客行为对其影响微弱,政府的反黑、防黑意识也相应地较为缺乏,从而为黑客提供了“避风港”。

这种法律上的空白地带对于国际反黑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加强国际合作首先要提高某些发展中国家领导人的反黑意识,使这些国家自觉自愿地负起国际责任。

3、 制定国际反黑公约

对于国际性的犯罪,国际社会往往制定相应的国际公约予以制裁。例如,对于贩毒、劫机、国际恐怖活动等等,都已经有了专门的国际公约。现在,国际社会急需制订反黑公约,以使各国国内法律相互接轨,形成一个严密的国际法律合作体系。同时,该公约的制定也会给反黑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一个普遍接受的规则,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磨擦。

四、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从本质上讲,黑客是Internet世界中的盗贼与恐怖主义分子。“树欲静而风不止”,要他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不可能的。如何对付黑客,捍卫网络安全,已成为世界各国众所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制、技术与加强安全意识三方面着手。

美国早在1986年便制定了成文法律,打击电脑网络犯罪。欧盟执委会在今年2月宣布,将起草一份计划以对抗网络犯罪。日本政府在2月20日紧急实施“禁止不正当存取法”,加强对黑客的处罚。德国有关人士呼吁政府修订现有的网络安全法律,以更严厉的措施严惩电脑黑客。

我国在1994年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增加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计算机罪犯的重要法律武器。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不懈努力,黑客行为是能够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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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简介

.黑客文化之私有Unix的时代

.黑客文化之早期的免费Unix

.黑客只是一般犯罪

黑客法律是什么

就是黑客之间的法律,黑客有黑客的准则,你可以多去域外黑客联盟看看这方面的知识。

国家有哪些关于黑客知识的出版物的法律法规?谢谢

关于涉及计算机及网络的法律法规

根据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的《计算机及网络法律法规》一书统计,1991年至1999年1月间,我国颁布有关的法律法规23个,涉及计算机软件保护及著作权登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计算机工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管理、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软件产品管理、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诸多方面。

其中和公民个人有较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有:

l、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4、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规定(1996年4月9日邮电部发布)。

5、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发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998年2月13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

7、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2月26日国家保密局发布)。

据初步统计,分散在上述法律法规中的涉及公民个人的禁止性规定及法律责任规定有 16条 22款。在中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所有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从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进行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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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3-01-29 04:30:04  回复
  • 全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计算机工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管理、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软件产品管理、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诸多方面。 其中和公民个人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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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3-01-29 03:48:58  回复
  • 布)。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998年2月13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7、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2月26日国家保密局发布)。据初步统计,分散在上述法律法规中的涉及公民个人的禁止性规定及法律责任规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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